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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燒三要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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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質特性(第四冊第五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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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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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節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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段清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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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教師透過實作的方式,讓學生了解物質燃燒所具備的條件與特性。
二、藉由酒精於寶特瓶內點火的實際觀察操作,進而引發學生對燃燒的認識。 -
寶特瓶、酒精、點火槍
- 時間 教學活動流程 教學資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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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課前【課前準備】
1. 準備寶特瓶洗淨並晾乾。
2. 複習物質具有質量占有空間概念。 -
5分鐘【教師引導】
1. 教師以組為單位發放活動單。
2. 解說物質燃燒的必備條件。
物質燃燒的三要素:可燃物、助燃物、溫度
3. 討論生活中滅火的方法。活動單 -
40分鐘【教師引導】
1. 教師說明實驗器材與藥品的質量、本次實驗的內容與實驗目標。
2. 請同學開始操作,並比較不同實驗條件下的現象差異。
a. 寶特瓶內加入5mL的乙醇
b. 劇烈搖晃約1 分鐘給予能量,使其形成更多的乙醇氣體。
c. 瓶口朝上放在桌上,打開瓶蓋,以點火槍點火,觀察燃燒情形。
d. 迅速蓋上瓶蓋,再繼續搖晃瓶子,形成乙醇氣體。
e. 瓶口朝上放在桌上,打開瓶蓋,以點火槍點火,觀察燃燒情形。
【學生活動】
觀察並比較不同的實驗操弄,紀錄實驗結果。1. 寶特瓶、酒精、點火槍
2. 活動單 影片觀賞 -
5分鐘【教師引導】
1. 討論活動單記錄結果
2. 原理說明:點火後的寶特瓶內助燃物(氧氣)已被使用完,所以雖然還有乙醇氣體(可燃物),但無法燃燒。